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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新赛场 发挥新作用——宝山区学校社会工作(试点)启动暨培训会议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9/10/2021 4:54:59 PM  【打印此页

   自2004年起,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简称:上海市阳光中心)作为社会服务机构逐步探索以签订联驻校协议的方式陆续进入全市部分小学、初中、高中、职校,将专业社会工作带入学校这一特定场域。
   十余年来,上海市阳光中心的学校社会工作探索历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随着社会的稳步发展与不断进步,学校社会工作呈现出新特点,带来新变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有关精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2021年9月起,宝山区在全区区域内选择10所有自主意愿、服务需求较强的学校作为试点工作重点学校。

搭建新平台 赋予新意义
   8月30日、9月3日,上海市阳光中心分别与本次试点工作参与学校上海市通河中学、上海市刘行新华实验学校签订了驻校社会工作服务协议,并挂牌“学校社会工作站”。

试点动员会 理清新思路
   2021年9月6日下午,上海市阳光中心宝山工作站站长左可红、副站长周玲召集20名参与学校社会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开展动员会,
   在会议中,左可红站长解读了《宝山区学校社会工作试点推进方案》,进一步帮助社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有力推动学校社会工作落地落实。

专题培训会 书写新篇章 
   2021年9月7日下午,宝山区相关学校的班主任、心理老师、德育主任、宝山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相关人员、上海市阳光中心宝山工作站所有参与学校社会工作的社工、由华东理工大学MSW教育中心主任、社工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费梅苹教授领衔的学校社会工作行动研究团队成员汇聚一堂,开展宝山区学校社会工作(试点)启动暨培训会议。
   本次培训活动由上海市阳光中心总干事黄旦闻主持。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处长、社工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阳光中心理事长顾东辉;宝山区教育学院德研室主任,宝山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张雯先后致辞,希望通过社工、心理老师、班主任间的跨专业合作,形成优质合力,共促学生成长。
   在专题培训环节,华东理工大学MSW教育中心主任、社工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阳光中心副理事长费梅苹教授从专业角度进行了《学校社会工作概论及试点方案介绍》的讲解;宝山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王震老师解析了《如何识别学生的心理需要》。上海市阳光中心信息管理主任张瑾瑜就学校社会工作细节执行、流程及表单填写做了进一步说明。
   此次专题培训呈现出多方支持、融合协作,保障试点工作推进的多元化态势。

   上海市阳光中心即将步入新赛场,在多方支持下努力形成可参考、可复制、可借鉴的学校社会工作模式,为下一步在全市层面推进学校社会工作提供参考。

   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见证、参与学校社会工作的新起点与新征程。


责任编辑;钱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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