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

与“法”同行 “未”你护航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11/30/2021 2:51:28 PM  【打印此页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未保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一部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其中新增了“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为了推动《未保法》的贯彻落实,提升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简称:上海市阳光中心)静安工作站临汾街道社工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11月20日来到阳曲路470弄居民之家未成年人活动室开展“与‘法’同行,‘未’你护航社区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社工首先询问大家:“未成年人是如何界定的?”随后,社工详细宣讲了《未保法》的相关知识点。针对修订后的新知识点,社工作了着重介绍,如:“网络保护”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相关规定;“政府保护”中对于监护人缺失的未成年人的政府兜底监护责任。与此同时,青少年与家长一边翻阅社工事先分发的宣传手册,大家一边认真聆听着社工的讲解,一边阅读宣传册的文字内容。

   待讲解完毕后,社工让青少年与家长观看了《未保法》展板,在他们观看的同时,社工即兴进行了《未保法》知识问答以及拓展问题的延伸,如:未成年人是指多少岁以下的孩子?家长有什么职责?网络平台是如何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当社工问道,“16岁可以打工吗?”在场的青少年和家长答案不一,有的说:“不可以!”有的说:“可以!”最后,社工公布正确答案:16岁是可以打工的,但由于是属于未成年人,是需要保护的,16岁至18岁的青少年工作时不能进行加班。


   现场互动后,社工让青少年与家长分享活动后的收获。一位家长说:“我是第一次听说《未保法》,有些法律知识我先前不是很清楚,经过今天的学习,我学习了许多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知识。”一位青少年表示:“今天的活动让我了解了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当发生自己无法处理的事情时,我们要善于求助父母和社工。”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社工希望全社会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综合保护,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平安健康成长的蓝天。


责任编辑:钱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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