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

守护少年的你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4/8/2021 11:22:49 AM  【打印此页

为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未保法》),202141日下午,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黄浦工作站半淞园路街道社工点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来到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开展“守护少年的你”主题宣传活动,向学生们宣讲《未保法》。


活动开始之前,社工首先发放关于《未保法》知识的问卷,初步了解同学们对于《未保法》的知晓情况。在短暂答题后,社工公布正确答案,同学们自我批改,并由此正式开始当天的活动。

社工以提问方式,询问同学们:“你知道有什么法律是和未成年人相关的吗?”绝对大部分同学都由口而出:“《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工补充:“不仅如此,其实还有一部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是和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

随后,社工继续提问:“为什么要特别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护未成年人?”有的同学说:“因为我们年纪小,法律意识不够强烈。”有的同学说:“因为我们的思想还不够成熟,需要法律告诉我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社工表示:“大家说得都没错,《未保法》制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此外,社工也特别提到:“新修订的《未保法》将于今年的61日起开始实施,该法从原来的四重保护增加至六重保护,分别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网络,为未成年人的成长道路保驾护航。”


案例分享环节,社工通过两个案例邀请同学们一起来讨论这些案例涉及的《未保法》法律内容,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现场气氛热烈。通过案例分享,社工引导同学们明确自己作为未成年人应享有的权利。

互动环节“你的自我保护能力是几级”中,社工引用两个情景,分别是:夜深独自在家,有人开锁、司机绕路且越开越偏僻。同学们激烈讨论,遇到此类事件自己会怎么做,同学们各抒己见,发表自己不同的看法。


活动最后,社工分享了预防侵害小贴士:处于险境,紧急求援;虚张声势,巧妙周旋;主动避开,脱离危险;诉诸法律,报告公安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未保法》更是保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的有力武器,社工希望通过对《未保法》的宣讲,同学们可以对未保法有比较深刻的印象。

虽然危险看起来离我们很遥远,但当危险真正来临时,我们也要学会通过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


供稿:高瑜丹

编辑:陈晓琳

责任编辑:钱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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