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简称:上海市阳光中心)静安工作站北站社工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受向东中学的邀请,与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张寄律师一同来到学校大礼堂,为学生们开展“学习法律知识,培育法治意识”法制教育讲座。
社工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让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未保法》)相关的法律知识,提升学生自我的法律素质,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学生。
张律师分别从“重要年龄法律规定、法律生活小知识、法制社会好学生”三方面与同学们进行分享。
通过张律师的介绍,同学们知晓了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此同时,张律师纠正了一些学生对某些法律条款的偏差认知。
随后,社工分享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小方法。当同学们遇到不法侵害时,社工告诉大家:“要以免受违法犯罪侵害为首要任务,不提倡与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设法摆脱或向四周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有可能,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保护自身的安全。”
最后,社工通过法律知识小问答的形式,带领学生回顾总结当天的法制知识,增加大家对于《未保法》的了解,提升大家的法制意识,促使学生做一个守法、知法、懂法的良好少年。
责任编辑:钱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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