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

学法懂法 勿摘青涩之果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6/29/2022 9:04:42 AM  【打印此页

  服务对象小飞(化名),男,外地在校生来沪,在上海某单位实习,涉嫌强奸。
  小飞经朋友介绍,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小红(化名)相识,并发生2次性关系。对于涉嫌强奸的罪名,小飞一开始表示不理解,认为其和小红是男女朋友关系,是正常恋爱关系,怎么就触犯刑法了呢?案发后,小红家长的情绪也很激动,认为小红在事件中无论身体还是名誉均受损严重,向小飞提出经济赔偿。而小飞本人是实习生,每月的实习补贴仅为2000元左右,小飞的家庭条件比较差,家人尽全力只能拼凑到4万,离小红家人的索赔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小飞一方面为凑不到补偿金而焦虑,另一方面又对家人心怀内疚,同时为自己的前程担忧……小飞焦躁难安。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简称:上海市阳光中心)宝山工作站驻检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与小飞交流、安抚小飞的情绪,并耐心地向小飞普法: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或男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她(他)是否自愿,均视为强奸未成年少女(少男)罪。驻检社工建议小飞在日常生活中多学习法律知识,在青春期要注意青春健康,不要过早性生活,年龄小影响身体正常发育、容易造成意外怀孕,影响个人健康、生活等多方面因素。小飞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不懂法的恶果,心里很后悔,愿意认罪认罚。
  社会开放、青少年性成熟期提前等因素,致使青少年婚前性行为增加、首次性行为年龄下降。由于青少年受年龄和认知局限,对性与生殖健康的认识不足、缺乏获得正确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的正规渠道。呼吁相关部门和社会重视青少年的性知识教育、勿摘青涩之果,帮助青少年在性与生殖健康方面做出健康的、安全的、负责的决定。作为驻检社工,在今后的工作中亦会把青春期知识宣传融入未成年人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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